惠健康重疾险隶属于泰康人寿,该公司该公司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、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,公司总部设在北京。
该产品是一款重疾单次赔付的产品,学名:泰康惠健康重大疾病保险,主要特点有:
·重疾120种,赔1次,100%保额
·轻症60种,不分组,无间隔期,赔5次,30%保额/次
·特定疾病(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)双倍赔付
·等待期内发生轻症,不赔,合同继续有效;等待期内发生重疾、特疾、高残、疾病终末期等,退已交保费,合同终止
·犹豫期10天;等待期180天
解析一:脑中风后遗症(轻症)条款会致使理赔困难
该产品的脑中风后遗症(轻症)条款规定:
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、栓塞或梗塞,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。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,指疾病确诊180天后,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:
(1)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部分丧失,其肢体肌力为Ⅲ级;
(2)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,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。
关于脑中风后遗症轻症疾病条款的描述,差异点经常出现在肢体肌力的描述上:
1)最好的描述,确诊为脑出血、脑栓塞或脑梗塞即可
2)正常的条款描述为“其肢体肌力为Ⅲ级或Ⅲ级以下”
3)较差的条款描述为“其肢体肌力为Ⅲ级”和“其肢体肌力为Ⅱ级或Ⅱ级以下”
该产品的条款描述为“其肢体肌力为Ⅲ级”,只有达到Ⅲ级才可以,Ⅲ级以下的情况没说可以。所以,如果发生Ⅱ级的情形,自主生活能力无法独立完成1项,那么就不能获得理赔。
解析二:产品价格贵
比较大的几家公司出的重疾单次赔付的产品,价格都偏贵,主要和保费构成原理有关。简单来说,大公司的广告费、营业场所和代理人工资等各项成本的投入很高,自然会抬高产品的定价,保险公司可不是慈善机构。
面对这种情况,通常有两种方案来解决:
1)如果很在意大公司的品牌效用,比如推荐一些合资保险公司,这些保险公司的股东实力非常非常厉害,外方股东是国际金融巨头,中方股东是“国”字号或者实力雄厚的企业。用买泰康惠健康此类产品的价格,可以购买这些合资公司的多次赔付产品,多次赔付和单次赔付已经不是一个档次的比较。
2)如果不在意大公司的品牌效用(其实,真没必要在意,都是按照合同办事),就是想购买单次赔付的产品,这个选择太多,线上很多产品的都是单次赔付(今年又流行附加二次癌症赔付),价格上能便宜至少20%,价格优势非常明显,并且还包含中症责任。
其他解析:
·年金转换权没有现实意义,完全是个鸡肋条款。具体可参阅之前的文章:“三天停售欲购从速”的太平人寿福禄康瑞2018,坑有好几个
·轻症有“同一原因条款”的限制
·轻症缺失“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”
泰康惠健康的保障责任一般,现在很多线上单次赔付的消费型重疾产品都能碾压TA,更不用说花同样的钱可以购买到多次赔付的产品。大哥不推荐购买,除非真的是迷恋大公司和能接受TA的缺点。